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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 多..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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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的有关规定,合法经营以下业务:
动产标的包括:商品物质,机械设备,原料成品,机动车辆等。不动产标的包括:办公、住宅、商业用房等房地产,以及配合企业转制政策而产生的企业产权拍卖标的,无形资产拍卖标的等。
本公司接受法院、政府执法部门的强制执行委托标的以及金融机构抵贷物品,企事业单位存量资产和社会民用物资等委托标的。
本公司竭诚为社会各界服务,真正维护拍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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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根据新的《典当行业管理办法》,结合市场实际情况,主要经营以下业务:
黄金饰品典当,机动车辆典当,有价证券质押,以及房地产抵押等业务。
本公司一向以“排忧解难,雪中送炭”的原则为宗旨,竭诚为社会各界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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